今天是: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正文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和市上对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学院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 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院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一)全面摸清学院“家底”。2011年进行的资产清查,是为了迎接评估和资产搬迁需要。而本次则是落实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的全国第六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需要将学院搬迁后五年来资产变化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对尚未入账而已投入使用的校建资产、德促贷款购买资产、“民生工程”等专项项目及其它渠道所获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登记建账。通过本次的全面清查核实,力争真实完整地反映学院现有资产状况和使用情况。

(二)完善监管体系。通过资产清查核实,健全完善学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和建立各处室、各系(部)使用资产存量和资产归属信息等,为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资产动态信息化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学院今后年度资产配置预算、部门申请配置依据奠定基础。

(四)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德华

副组长:杨剑斌

成 员:张宏刚 杨进峰 王贵忠 罗贵斌 张新成 严绍明 宋中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罗贵斌

副主任:万星旺 赵劲松 沈海明 王勇 蒙厚勤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全院范围内抽调人员组成。

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第一责任人,由部门确定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负责本处室、系(部)的清查核实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资产清查核实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任务的落实。

2、联系协调有关方面对未定价资产(土地、部分老旧房产等)进行评估标价。

3、负责对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中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4、负责组织对处室、系(部)报送的资产清查核实数据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的复核抽查,做到账物与存放位置相符。

5、指导各处室、系(部)资产数据信息的填报。

三、任务划分

党政各处(室):负责对本部门所使用和管辖范围的资产,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返给的《资产清单》账面条目数据,以及账面条目数据之外属校区搬迁调配、机构整合跨部门搬入资产(如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床、照像机、复印打印机、电脑等)、贷款采购和专项项目等新购(有物无账)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登记汇总建账;对所使用和管辖的办公室、会议室面积、位置及办公室成员等信息进行标注。

各教学系(部):负责对本系(部)所使用和管辖范围的资产,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返给的《资产清单》账面条目数据,以及账面条目数据之外属校区搬迁调配、系(部)整合跨部门搬入资产(如课桌凳、多媒体、电视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床、照像机、复印打印机、电脑等)、贷款采购和专项项目等新购(有物无账)资产(含实验实训及展示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登记汇总建账;对所使用和管辖的办公室、教休室面积、位置及办公室成员等信息进行标注。

基建办、驾校、职教集团、职教中心同为清查填报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使用和管辖范围的资产,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返给的《资产清单》账面条目数据,以及账面条目数据之外属校区搬迁调配、系(部)整合跨部门搬入资产(如课桌凳、多媒体、电视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床、照像机、复印打印机、电脑等)、新购(有物无账)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登记汇总建账;对所使用和管辖的办公室面积、位置及办公室成员等信息进行标注(农场的清查填报由教科处代为负责)。

附属医院负责组织本院的资产清查工作,按规定时间统计填报,单独建账。

另外,按照资产管理范围、调配方向不同,除各处室、各系(部)按资产清查核实条目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外,全院设4个审核汇总责任小组,对所管理资产责任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汇总审核。

1、党政片区资产清查审核组:由院办牵头,各党政部门配合,负责对在原财经校区办公的院领导和四个校区党政办搬迁资产流向、搬迁后院领导办公设施设备、两办所管辖会议室设施设备、各处室办公室面积、交通车辆及学院陈列品,以及党政处(室)的资产进行审核汇总。

2、教学片资产清查审核组:由教科处牵头,各系(部)配合负责对原四个校区教务科搬迁资产流向、新购且资产挂在教科处名下而实际为8系3部使用占有的教学设备资产进行账务分解、统计建账(如课桌凳、多媒体、电视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床、照像机、空调、复印打印机、电脑等);对运动场地、教休室等共用设施设备等资产,以及各系(部)的办公室、会议室面积进行清查审核汇总。

3、校建资产核查登记建账组:由计财处牵头,基建办配合,负责对新校区建设资产进行登记建账;对德促贷款购买、“民生工程”、专项项目及其它渠道所获资产进行核查登记建账(按已竣工和在建工程区分)和涉及财务表格内容的填报。

4、后勤片资产清查审核组:由后勤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负责对原四个校区后保科和公共区域搬迁资产流向,老校区资产、医学校区资产、饮服中心、锅炉房、食堂灶具、餐桌椅;供水供电、校园绿化植物等资产进行清查审核、汇总填报。

四、方法步骤

(一)做好动员准备

1、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具体要求和各处室、系(部)的任务、职责。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业务培训,讲解资产清查核实报表依据和信息系统中相关数据录入及填报要求。

2、清查工作所需资料准备,部门资产账表分解打印。

(二)组织资产清查。各处室、系(部)安排专人,对本部门所使用和管辖范围的资产,依据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返给的《资产清单》账面条目数据,以及账面数据外属校区搬迁调配、机构整合跨部门搬入资产、贷款采购和专项项目等新购(有物无账)资产,采取逐房间(场地)、逐项逐件地进行登记核对方法,对账物相符的认可;对新增加资产,在《资产清单》中加入变增;对拟报废物品注明;对有账无物的要辅助以部门间横向和纵向联动核对核实的措施查清去向。按条目内容要求进行填报(注明资产来源、所处位置、使用状况、管理人),形成本部门资产清查核实的最终盈、亏、损资产账。

(三)核对、整理汇总。党政和教学片区审核汇总责任小组,负责对各处室、系(部)上报的清查核实信息,与各处室、系(部)原《资产清单》资产条目进行审核、汇总。对部门上报条目存在内容不全、数据不符的,返回部门进行重新清查核对。经由下而上核对环节后,在各处室、系(部)报送表上签字,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各部门报送数据(纸质、电子版),对照学院数据库《资产清单》,进行核对汇总,录入数据库,按填表目录要求内容完成各表的填报,形成学院相关报表。

(四)组织抽查。按照市上“全市抽查部门不低于30%”的要求,为做好学院资产清查核实上报工作,由监审、院办、计财、后勤、教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学院资产清查结果抽查组,对清查结果进行抽查,以保证清查核实质量,接受市上抽查,确保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顺利开展和园满完成。

(五)建卡、入账上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核实后的全院资产数据进行打卡、信息录入、核对汇总,形成学院清查核实结果报表。同时,组织对符合报废条件资产进行鉴定确认,将拟报废资产剥离出账,申请报废处置,减少资产存量。

(六)产权登记。学院土地、新建房产、留守校区(医学校区)、农场、驾校、原农科所办公楼旧房产产权登记工作与资产清查同步进行。学院对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后,申请办理房产确权及证书。新建房产录入资产账后,原各校区家属院房产(含土地)信息不再列入资产账。

(七)全面总结学院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情况,形成专项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报告。

五、时间

学院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从2016年5月12日开始,至2016年7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12 日至5月31日。

(二)清查实施阶段:各处室、系(部)资产清查核实实施及数据上报工作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合账的工作时间为7月1日至10日。

(三)汇总上报阶段:学院录入、打卡、审核上报时间为7月11日至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是实现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是学院近期一项较大的综合性工作。本次资产清查核实确认信息是学院今后在教育部、教育厅、市财政局资产数据库的基础信息,对于学院今后发展和评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应积极配合。各处室、系(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进度。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本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作为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实施方案》和院领导的要求,安排好、完成好本部门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积极推进,全面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三)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摸清学院资产的家底,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需要。实行资产管理与财务预算管理相结合后,如果学院不能完整、准确提供年度资产账务,则学院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将不予审核;单位资产采购将不予审批。2012年整体搬迁后,原挂在各部门负责人名下资产,岗位变了,退休了,特别是原校区各6个派出科室资产分别记挂在院办、教科、学工、计财、图信、后勤处名下,由于科室合并、分解,形成资产责任不明,有的甚至账务不清。校建资产、“民生工程”、专项项目及其它渠道所获资产存量和位置等,只有财务支付记录,没有资产流向、资产入库数据。所以,各处室、系(部)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清查核实,填报本部门实际拥有和使用的资产情况。通过本次清查核实,做到账物相符,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坚决制止和纠正瞒报漏统、拖延进度、阻挠工作开展等行为。对因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不力,影响学院整体清查核实工作按时完成的,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今后,对通过本次清查核实确认的资产数据以及管理使用责任人,在调整变动时需经部门申请、管理部门备案调账程序,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从而有效规范学院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