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项目招标工作公开、公正、透明,鼓励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学院采购项目投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施实部门确定2人共同负责
投标企业报名登记工作。
第三条 凡申请需由学院组织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施
实部门应使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项目招标投标企业报名登记表》,生成纸质版、电子版资料,索取投标企业相关必备资料。
第四条 登记的内容包括:企业全称、单位所在地、来人姓名及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资料送达时间等。
第五条 本制度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